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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小贷公司应由地方管

大智慧通讯社从某法律专家处了解到,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向数位专家学者征求地方金融监管建议,并派发了调研课题,要求年内完成。该专家表示,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金融公司应划归地方监管。

该专家表示,目前对于该课题已经制定了调查问卷,并展开了调研。调查内容包括,目前哪些机构由地方在监管,哪些机构存在多头监管现象以及哪些机构无人监管等,并询问机构他们希望由谁来监管等。本次课题由多个专家学者参与,之后调研成果有望为立法提供参照等。

"未来在自贸区成立的机构都有望划归地方监管",该学者表示,此外,融资租赁、小贷等金融公司也应归于地方监管。目前国家正在推行"责任政府"管理理念,探索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实际上是在明确政府的职责,较为重要。

无独有偶,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市长陈金彪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虽然需要批复,但后续监管不足,可以尝试划归地方监管。陈金彪指出,地方负责监管民间借贷行为,有助于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能够更有效地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监管,促进民间借贷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当前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目标不统一、规制不一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应当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双牵头。另外应明确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之间的关系为业务指导关系,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在监管规则制定、重大事项决定上向中央报备,中央应在业务培训、规则制定、技术支持、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指导与支持,但不应干预地方的具体协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