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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协议的签订,仅作为本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要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或《订货确认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3年9月24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关于大直径钢丝绳索具采购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向海油工程公司提供公称直径在φ108mm以上的环形钢丝绳索具和公称直径在φ120mm以上的插编钢丝绳索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全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学仲

  3、注册资本:叁拾捌亿捌仟玖佰肆拾肆万元

  4、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工程、管道输送工程、油气处理加工工程、油气化工及综合利用工作)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经营合作(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内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物运输(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国际航线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

  5、主营业务:海洋、陆地油气田开发工程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与维修

  6、注册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F105室

  7、关联关系:海油工程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

  2012年度,公司与海油工程类公司发生交易金额计:6,001.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为:23.76%;2013年1-9月份,公司与海油工程类公司发生交易金额计:4,879.9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为:27.83%。

  9、履约能力分析:本协议交易对手方海油工程公司是以海洋油气田开发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建造与海上安装为主营业务,是中国最大的海上工程建造企业,也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集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工程设计、陆地制造、海上安装、调试和维修为一体的大型工程总承包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

  2013年9月24日

  2、协议主体

  甲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

  环形索具:公称直径φ108mm以上的钢丝绳索具;

  插编索具:公称直径φ120mm以上的钢丝绳索具。

  4、交易价格

  金额以《订货确认单》中产品实际称重后的重量结算。

  5、订货确认操作流程

  甲乙双方以各自委托代理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的《订货确认单》为依据,确认各次订货完成。

  6、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人民币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和交货确认的全部文件,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对无争议的发票和交货确认文件齐全的采购项目付款。

  7、专利权及其他侵权赔偿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就交付货物、技术资料等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或其它权利的索赔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失。

  8、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天津市塘沽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贰年。

  9、违约责任

  所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0、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30天内(日历天数)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四、协议对的影响

  1、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的、一贯的专注于索具研发、制造,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制造最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占据国内索具行业“第一品牌”的主导地位;公司目前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23人,专业从事产品研发、设计,提供吊装技术方案;公司拥有钢丝绳年生产能力86,000吨,钢丝绳索具年生产能力34,500吨。

  综上所述,就本次协议的签订,公司认为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2、政策优势

  (1)“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了《“十二五”发展规划》,此项政策的推出,必然使得公司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装备及海洋工程等领域的高端索具产品占比有所攀升,尤其是海洋工程领域一直是公司高端索具的主要客户领域。

  (2)2012年9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

  在海洋油气业方面: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力度,稳步推进近海油气资源开发,加大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深水区勘探开发步伐,提高深远海油气产量。

  在巩固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方面: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重点研发新型、深水装备及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突破设计制造核心技术,重点发展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钻井船、物探船、起重铺管船等装备,全面提升海洋平台电站、动力定位系统、钻井系统、水处理系统、油气处理系统及水下采油、施工、检测、维修系统等设备配套能力。掌握深海油气田开发装备的自主设计和建造技术,形成我国自主开发深海油气资源的装备体系,提升装备总装、配套、技术服务能力。

  (3)加之公司与海油工程公司签订本次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公司高端索具产品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工程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海工领域高端索具产品将随之受益。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的签订,仅作为本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要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或《订货确认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备查文件

  1、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关于大直径钢丝绳索具采购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